第139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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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哥!”一道熟悉的女声让他心头一颤。 望着面前那张熟悉的脸,感受着对方眼泪,落在脸颊上的温热,柯立扯动干裂的嘴唇,勉强一笑,喑哑的嗓音吐出那个让他最为珍视的名字:“晓晓。” 李晓是在食堂和姐妹们吃饭的时候,接到自己的哥哥受伤住院的消息的。 当时她还在嘲笑陈若提到自己学长的时候那副花痴样子,整天吴哥哥长,吴哥哥短的,当着人家的面却绝对不敢这么叫。 “你那个吴哥哥再帅也不可能比洛妞帅,再好也不可能比我哥好。” 然而话音未落,她就接到了辅导员陈然的电话。 一边掏手机,李晓一边笑嘻嘻地问:“你们说咱们学院第三美女找我干啥。” 在李晓的排行榜里,他们学院的第三美女是陈然,第二是祁岚,第一嘛,自然就是洛之忆。 但是很快,李晓就笑不出来了。 陈然的电话之后不久,在食堂外焦急等待的李晓就见到了辅导员陈然本人,而在陈然身边,还有一男一女,如果洛之忆在这里的话,就会惊讶的发现,这两人竟然都是熟人,那年轻男子,是季慎堂的秘书小李,而精干女子,则是顾畔。 “晓晓,我们和你一起去,”一直站在李晓的身边,无声地握着李晓的手的叶莫莫,突然开口。 “谢谢。”李晓把询问的目光投向顾畔,这个她还算得上认识的姐姐。 顾畔垂下眼思索片刻,“也好,你们陪着晓晓,一起跟我走吧。” 作为一个目前为止都没有个完整名字的龙套,小李同志,自然还是只有开车的命。 等到了地方,李晓一把扒拉开门口守卫的战士,砰地一声连推带撞地打开门,顾畔跟在后面,目光扫到略有些变形的门锁,眼神闪烁了几下,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李晓站在床边,只觉的满眼的白色,万分刺眼。 只是静静地,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在这世上仅剩的亲人,李晓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眼泪缓慢地,却绵绵不绝地从眼睛里滑出来,甚至有一些,落在了柯立干涸已久的唇上。 柯立实在是太渴了,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看到这个,李晓竟破涕为笑,“别人说相濡以沫,咱们这叫什么,相濡以泪?” 柯立只是无声地笑。 顾畔这时也看到柯立醒来,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你醒了,我去叫医生。” 陈若抽出纸巾来递给李晓,李晓下意识地接过来,却并没有去擦眼睛,只是不厌其烦地在柯立身上,把看这个动作,重复成仿佛无尽漫长的注视。 嘴角带笑,李晓放任眼泪自顾自地泛滥成灾,口中轻轻地说,“不用安慰我,机会太难得,就让我任性一回吧。” ============================ 江老头看着洛之忆把他刚刚示范的几套压箱底儿的针法,全都无比熟练精确地演示了一遍,脸上的表情却已经麻木了。 他早就不把洛之忆这个学什么都一遍就会的妖怪当人类了,早在他和洛之忆探讨过《易经》和《黄帝内经》之后,就如此了。 至于妖怪有没有这本事,他才懒得管。 因为只是学会并不算什么,这小子还能给你改良呢! “江老师,您看,这套针法的顺序其实还可以这样……blabla……” 听着洛之忆这些精妙的完善,以及对方比自己还深入的理解,江老师很欣慰,也很纠结! 不过江松是不怕学生聪明的,最好所有的学生都能像洛之忆这样气死师父才好,这样中医就能发扬光大了,省得他总发愁后继无人。 至于什么师门什么传承,他的老师,也就是他的祖父大人,从来也没在乎过这个。 其实他也不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天才了,虽然天才这个称号已经装不下洛之忆这尊大佛了,但是天才确实是有的,比如他四十年前的一个小师弟,也对中医有着惊人的天赋,甚至能够做到真正的过目不忘,而他江松只是记性比一般人好一点罢了。 只是,他的小师弟十八岁就死了。 死因是坑爹的肺炎。 “对了,洛小子,我还没问过你了,你今年到底多大?”江老头收拾着自己的针具,忽然开口问道。 “十八岁。”洛之忆一边琢磨着刚才的针法和《易经》中一些理论的联系,一边开口道。 江老头的手少见地抖了一下,险些扎到手指,面色不变,声音中却隐藏着深深压抑住的激动,状似随意地试探道,“其实之前,如果不是看你已经拜入他人的师门,我是真想收你为徒啊。现在看来,倒是老头子我,恐怕很快就没有资格教你了。” “可以啊。江老医术精湛,我拜您为师,也没什么不行的,我之前的师父也只是随手教教我,并没有真正拜师。只是,”洛之忆笑着看向江老头不由自主停下来的动作,“除了学医术,我还想学您那个师门传承下来的古武功法。” 江松终于彻底放下了手中的针盒,抬头望向洛之忆的眼睛。 幽深清澈,隐隐闪动着无法言喻的光芒。 和四十年前的那一双,无比相像。 =============== 江松自然没有糊涂到,想象出洛之忆是自己的小师弟转世之类的扯淡言论。只是两人给他的直观感受,确实有那么几分相似之处,让他不由自主地对洛之忆产生好感。 但是对方为什么会了解武修的事情,他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他虽然没从对方身上看到任何的内力存在,但对方应该是练了一些比较精妙的外家工夫和身法技巧。 这也是为什么他那么轻易就相信了对方曾经师从于某个隐世门派的缘故。他门中医世家祖上也曾是某个武修门派的内门弟子,只是后来专精医道,从之前的门派独立了出去。 如今华夏的门派基本都已经没落了,只剩下那么几个武修世家,维护着华夏修行界的秩序,同时防范着外族修行者的入侵。 估计是洛之忆之前的老师不想,或者来不及好好教他,以至于他并没有学到内家功夫。 不过在江松看来,来不及教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他,遇见了这种逆天资质的学生,尽可能地把自己所有的本事教给对方,即使时间来不及,也要教到自己还剩最后一口气。 他哪里知道,洛之思不是不想教,而是不能,不同星球的生物终究不同,灵魂修炼方法还能通用,肉体的就不行了。 只要大概了解一下这个星球上身体的修炼方法,以他的眼界和他们兄弟俩的变态智商,想要琢磨出个更加高级、完善的修炼方式,简直易如反掌。 “教给你可以,不过修行界的规矩不同于普通世俗界,医术教也就教了,谁也不能管得着我,但是如果想要进入修行界,就必须拜师,而且要受到门规的约束,如果你违反门规,用你不同于常人的力量,影响到世俗界,师门有权利收回你学到的一切,当然也会伴随着其他相应的惩罚。” 洛之忆摸了摸下巴,这样看起来似乎不大合算,因为其实只要他能看一次修行界人运功的情况,自己也能把功法摸索出来,却没有那么多劳什子的约束。 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洛之忆还是同意了江老头拜师的要求,同时问了一句,“老师,那如果我被修行界其他人的欺负,而且错误在于对方的话,师门是不是也要保护我?” “话是这么说,不过以你的资质,我估计很快就没有多少人能欺负你了。” 江老头说完,瞥了洛之忆一眼,总觉得对方笑得有些诡异。 “洛大叫兽,来来,吃石榴。”江老头的乖乖外孙女去掉了头上那两个幼稚的兔子耳朵,端着一盘亲手剥好的石榴敲了敲门,走进来,放在两人面前的实木茶几上。 “谢谢。” 江老头看看洛之忆,再看看自己外孙女儿,心说自己这外孙女儿的瓜果茶水都送了六七趟了,如果这还看不出问题来,当我老头子白内障吗? 不过自己孙女儿都26了,这洛小子才18,女大三能抱金砖,女大八能干吗呢?女大八,笑哈哈? 江老头挠挠脑袋,不知道自己收这个徒弟到底对不对。 ============================= 燕大的教师节联欢会开在9月10号的晚上,可以一个学院内部搞,也可以几个学院一起搞。 生科院和环资学院以及化学院、数学院,不知道怎么搞在了一起,占了学生活动中心的一个音乐厅。 但是你真的让那帮老头老太太们上台唱个歌跳个舞,也真的不大现实,还不如让他们上去讲个公开课实在。 但是这个小小的联欢会,也因为主角光环爆发,而变得有些不同。 教师联欢会是不阻止学生参与的,让学生上台表演个节目给教他们的老师看,也不算过分;如果想看老师表演,自然也是可以的,但是大多数学生都对此敬谢不敏(俺们平时已经坐在地下看够了你们这些人的嘴脸了)…… 异状是从下午的教师节篮球比赛开始的。 原本以洛之忆的性格,肯定是更倾向于网球这种更加绅士一些的比赛,但是生科院某个年轻老师精力过剩,当天的中午还跑去踢足球,还不小心把大脚趾的趾甲踢坏了,没办法上场,于是洛之忆被抓了壮丁。 原本队长也没打算找他这样一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奶油小生,毕竟洛之忆的形象,实在无法同NBA比赛里面那些大老黑联系在一起,甚至说正好相反也不为过。 但是洛之忆路过他们的热身场地的时候,非常手欠地捡起了脚边的篮球,并以非常标准的投篮姿势,从场外投了一个空心球。 队长作为一名非专业体校毕业的业余人士,当时就震惊了,无比震惊—— 娘的,人才啊! 而且这名队长恰好还认识洛之忆,记得这位是他们系最年轻的教授,当然也是全校的,不过,为了集体的荣誉,哪里还管你什么职称级别的——爆发吧,小宇宙! 与此同时,也不知道这一幕被哪个学生看到了,妖孽洛下午要参加教师篮球比赛决赛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学校。 院长就不提了,连在国外出差的校长大人都听说了某青年教授要参加下午篮球比赛的事情。这让坐在一群洋鬼子中间,进行学术交流的校长同志,颇有些哭笑不得。 比赛之前,体育馆里面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不过参赛学院都是有自己事先留好的座位的,祁岚陈然和生科院的其他几个年轻讲师,都坐在了一起。 本来应该空出来许多的座位也都被学生们坐满了,甚至非参赛学院的学生也有不少来凑热闹的。 洛之忆在更衣室里面不情不愿地换上了生科院的队服,由于是临时找来的一件,稍显宽松。 临上场前,队长孙正强看到洛之忆戴着眼镜,“你的眼镜度数高吗?如果不高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戴了,毕竟是全校的决赛,虽然是业余的,大家也要拿出些真格的来了。” “哦,好,谢谢。”洛之忆笑着点点头,虽然他有把握自己不会被任何一名冲撞到,但篮球毕竟是一项比较激烈的对抗性运动,所以他还是准备听从这个热血又热心的队长的建议。 洛之忆把眼镜儿和自己的那身换下来的衣服放在一起,这时候洛之思突然出声,说了一句,“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 洛之忆挑挑眉,灵魂语直接回道,“什么准备?” 洛之思却不再说话了。 洛之忆一看洛之思这副故弄玄虚的样儿,也懒得理他,直接走出更衣室。 队长等看到洛之忆出来,明显一愣,随即表情变得有点儿怪异。 洛之忆摸摸自己的脸,“怎么了,队长?我脸上有东西?” 孙正强咂咂嘴,摇了摇头,“没东西。”随后又低声咕囔了一句,“就是因为没东西才让人不习惯啊。” 洛之忆的耳力自然是听得到对方的自言自语的,心知大多数人看惯了自己戴眼镜,乍一摘下来,都不是很习惯。 之前在美国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的情况,尤其是女生,反应更强烈。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不是简单说说就算了的,眼睛是真的能够进行灵魂沟通的一个肉体器官。 所以他的眼镜是特制的,不是柯南那种可以当做追踪器地图的高科技特制,而是这幅眼镜里面,有一个经过灵魂力炼制过的,屏蔽灵魂吸引力的阵法。 如果不戴眼镜,凭借他现在的修为,无法很好地抑制住自身强大灵魂对周遭低等灵魂的影响。时间长了,甚至会有意志不坚定者,仅仅因为这一双眼睛,就对他产生好感,愿意顺从他,追随他,乃至以为自己爱上了他。 所以他才不能摘眼镜。 好在只是一场比赛,影响微乎其微,可以忽略。 大家排好队,依次上场。 等到洛之忆上场的时候,现场瞬间安静了一秒钟,随后爆发出一阵女生们惊天动地的尖叫声,女生们此起彼伏的“洛老师,我爱你”已经不稀奇了,稀奇的是,偶尔还有一两个男生也这么喊。 果真是一个大家一起搏出位的时代。 “洛哥哥,我爱你!” 洛之忆猛地抬头,看到祁岚双手做喇叭状,很明显刚才那声儿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她老人家喊出来的。 洛之忆不禁扶额,深知这位祁大姐绝对是故意的,对方可是大了自己八岁,以她自己的立场,怎么会叫自己哥哥。 果然,经过这样一位居心不良的家伙蛊惑军心,所有女生的口号也都变成了“洛哥哥,我爱你”…… 不知道那帮学生怎么弄得,居然有人拉起了条幅,写着类似于“支持你”之类的标语,看起来就像那些明星的演唱会。 洛之忆琢磨了一下学校为了这个而开除自己的可能性,大概还算比较低。好吧,爱咋咋地吧。 现场的年轻男性也有不少,按理说洛之忆这么受欢迎,他们应该嫉妒的,但是不知道是对手太强大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所有的男性同胞心中只剩下深深的无力感。 灵魂感应到了什么,洛之忆看向生科院方阵的后面几排——他的几个研究生都坐在那里,而吴心柳正向他挥手。 洛之忆笑了笑,也冲他们挥了挥手。 吴心柳身旁的胡梦泽则面露奇色,因为在他看来,这么多人站起来挥手,他们坐在其中应该很不显眼,“你怎么知道你一冲洛老师挥手他就能看到?” 吴心柳故作神秘地笑笑,“我只告诉你,你别跟别人说——” “好好,你说。”胡梦泽一脸八卦地问道。 吴心柳故意慢慢悠悠地说:“因为,洛老师,他,视力好。” “噗——”胡梦泽夸张地做出吐血的动作,“你要气死我了。” 吴心柳则是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她早就知道,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伙伴。对,不是朋友,不是亲人,也不是死党,而是伙伴,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 第一百二十六回 比赛正式开始,洛之忆顶替的是前锋的位置。开球的时候,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球就到了洛之忆手中,然后飞快的几个左突右突,外加一个自然无比的三分,球进了。 一瞬间大家都有点儿愣了,连裁判都没反应过来。 除了吴心柳,祁岚貌似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她也没怎么关注过篮球这项运动,只是觉得既然很精彩,那就鼓掌吧。 于是大家才终于被这突兀的掌声唤醒过来。 洛之忆心说坏了,自己忘了要压制一些实力了,不由得嘟囔一句,“好久不打,手生了。” 旁边物理学院的老师听了,差点儿暴走骂娘—— 你这还叫手生?!那我们就都别打篮球了,趁早回去洗洗睡吧!还省得累死累活出一身臭汗。 接下来的比赛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尽管洛之忆压制了实力,这帮人在他这个超专业水平的人手里,也实在不够看。 整场比赛从实力相当的激烈交锋,变成了一边倒的全面压制,乃至洛之忆的个人表演。 一节结束,已经是42比2的成绩——也就是说,他在一节12分钟里,平均不到一分钟就投出一个三分球,实际比这还要变态,因为他有时为了兼顾队友,还要把到手的球传出去,如果队友没能进球,或者进的是2分球,他就肯定是在更短的时间内投出了更多的3分。 于是,洛之忆找到队长,说自己受伤了,不能再上场。 队长问他哪里受伤了。 洛之忆说,他的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已经疼的走不动了。 队长听了差点吐血,不过他也知道,再留洛之忆在场上已经不合适了,大家来参加比赛的也好,看比赛的也罢,都是图个过节开心热闹,如果局势就这么一边倒下去,还真的没什么看头了。 反正他们生科院也基本上赢定了,接下来队里面少一个人上场,或者叫个菜鸟上去充数,也无妨。 就在众多的观众之中,一个脸色阴沉的高个男生,坐在靠小弟帮他占好的,前排的位置,目不转睛地盯着正要离开球场的洛之忆。 洛之忆虽然感受到了此人的注视,不过他并不在意,反而特意停下脚步,回头,微笑地看了吴苏一眼。 这一眼,竟然让吴苏一瞬间失神,脸上的阴沉之色一扫而空,甚至隐隐露出笑意,想要回应洛之忆的友好。 随后反应过来的吴苏,心中立时凛然。 洛之忆回过头来,唇角闪过一丝轻蔑的笑意,随即又变为平日里淡笑从容的模样。 若是有人看到他此时的表情,一定会惊讶万分,绝想不到这么一个温润如玉的好人缘,竟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 “对了,今天是教师节,”陈若手指在手机上轻轻滑动着,“本来还想看看洛老师表演节目的,嘿嘿。”话说出口,陈若才反应过来似乎不大合适,只好试图用傻笑来蒙混过去。 “你想去就去吧,莫莫也是,你们不用陪着我了。反正我哥现在就是养伤,把伤养好就行了,也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担心的地方,连钱和手续什么的,都有顾畔姐帮我,我也不用担心。” 叶莫莫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回学校去,毕竟这里也没有什么急事了,更主要的是,她看的出来,李晓是不太喜欢给人添麻烦的性子,如果自己执意留在了这里,反而让对方心里过意不去,总想着还自己的人情。自己又不是真的想让人家还给自己什么,没有必要做得太过。 于是叶莫莫拉着有些迷糊的陈若一起回学校去了。 关上门,病房里,只剩下李晓和柯立两人。 睡得头昏脑胀的柯立,睁着彻底漂去警惕与杀意的眼睛,任凭满眼的温柔和晓晓的背影深情对视。 晓晓似有所觉地突然回头,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正好撞进这注视里,混合着宠溺,和毫无底线的包容的注视里。 李晓不愿意把这归结为,默契,这样一种含混而听天由命的理由。她更愿意相信,这不是偶遇,而是从未失约的守候。 她的梦想,从来都不是翱翔天际,而是做一只风筝,只要柯立把线轴,牢牢地握在手里。 “哥,我说这话,你别生气,其实我听医生说你的手臂坏掉之后,第一反应虽然很伤心,但之后还是有点开心的,因为你的右手坏了,他们就不能逼你接着去执行那些危险的任务了,至少我不用再担心,你哪天就回不来。” 李晓给自己哥哥喂了点水喝,看对方没有打断自己的意思,就继续道,“其实顾畔姐人挺好的,可我就是讨厌她,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每次给我打电话,都没有好事情,而且都是关于你的,让我只要一见到她,条件反射地就难受紧张,各种不爽,你说这样的人,就算再好,我能喜欢她吗?” “我看得出来,其实,她对你有好感的,正好趁这次受伤的机会退役吧,你也能安稳下来,说不定还能真的和顾畔姐在一起。呵呵,想到我将来会有嫂子,有侄子或者侄女,就好期待……” 柯立没说话,只是一直静静地听着晓晓对于未来的憧憬和叙述,能够按照她所说的那样发展下去,自然是最好的结果,他喜不喜欢顾畔先放到一边,至少他能够有个稳定的生活。组织里因伤残退役的成员,都会受到组织的关照,肯定能有一个稳定有保障的出路,到时候他就能好好地陪在晓晓身边,保护她,照顾她,直到她找到自己的归宿。当然,保护她这一条,是要坚守一辈子的。 如果谁敢欺负晓晓,就算他废了一条手臂,一样能把那人玩儿残,让对方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他唯独有些担心的,是自己一旦退役,组织上会把目光投向自己的妹妹,虽然他已经叮嘱过自己的妹妹,在某些特定的方面,比如远超常人的体能和力量,以及堪比望远镜的视力,要懂得隐藏和低调,不能表现得太出色,要和大家保持差不多的步调。 但组织里的那帮人,哪个都不是吃素的,自己的妹妹毕竟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万一不小心露出了蛛丝马迹,还被组织上的人发现了,自己一旦退役,组织上绝对会动用各种手段,把自己的妹妹吸收进去。因为像他们这样的异能者,可遇不可求,尽管这两年稍稍多了点,也还是不够用。 当然,这个时候的柯立还不知道,有一个散发着主角光环王八之气的伪人妖,即将出现在他的面前,同时打乱他们兄妹的所有设想。 烈庆祝燕京大学第XX届校长杯教师篮球大赛圆满结束。 当然,热烈庆祝的主要是取得压倒性胜利的生科院,而不是取得被压倒性失败的物理学院。 然而无论压倒者与被压者,除了洛某人自己以外,所有参赛者,都以各具特色的目光,或直白注视,或委婉偷瞧着,比赛中大放异彩的洛之忆。 不,“大放异彩”四个字,已经不能体现出猪脚彪悍的实力了,应该用“天降异象”来形容。 队长没有说什么,只是拍了拍洛之忆那无论怎么看都不怎么宽厚的肩膀,一切尽在无语中。 洛之忆则重新戴上那一副传说中的,无比神奇的伪装眼镜君,拿上自己的那一份奖品——两只燕京大学第XX届校长杯教师篮球大赛纪念版护腕,一双燕京大学第XX届校长杯教师篮球大赛纪念版运动袜——留下一个对方理解不能的神棍眼神,风而骚之地离开了。 作为教师节联欢会的前戏,燕京大学第XX届校长杯教师篮球大赛总决赛,充分吊起了燕京大学的芸芸众生,对洛大神儿如滔滔江水的好奇心。 于是乎,燕京大学第XX届校长杯(NG)教师节联欢晚会,在万众期待之中,即将拉开帷幕。 不过在大戏开场之前,还有那么几个小的插曲。 插曲的前奏开始于,顾畔自告奋勇地充当司机,开着她那辆高大威猛的路先生,载着叶莫莫和陈若回到学校。 火树银花在别处,月黑风高正当时。实在是杀人越货,男盗女娼之绝佳时机。 顾畔绕着燕大后门,抄近路向着生科院的女生宿舍前进。 只可惜,近路它大多时候,就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陷阱。 笨拙的车身,灵活地滑行在逼仄的小路上,像一条深海中的鱼,游向阳光永远无法到达的最深处。 你是否曾因为自己生为龙套而自怨自艾? 你是否曾因为自己命定炮灰而自暴自弃? 无论别人怎样,流氓乙,从来没有。 秋天的晚风已经有些微凉,空气中没有浪漫的花香,没有肃然的萧索,也没有诡谲的血腥,只有廉价的油烟,混合着羊肉串的腥膻,粗俗的调笑和地摊货的脂粉味道,弥漫飘散。 但是他愿意满怀自豪地承认,自己喜欢这味道。 这他娘的才是红尘的味道,俗世的味道,活着的味道,而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主角们,抱着残红败柳哭丧的酸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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